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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04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2004-3-27 14:52  【 】【打印】【我要纠错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财政局,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04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4]15号),2004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于9月10、11、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全省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东省参加考试的,均须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 /www.GDKSZX.com.cn),并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等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定为:2004年4月1日9时起,至4月23日17时截止。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开通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全省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收考生网上预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全省“报名确认”的截止时间为2004年4月23日。

  1、省直报名点定于2004年4月19日至23日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的考生或单位持规定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省直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点: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电话:(020)37605711、37605712. 2、各市受理“报名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市确定后公布,但必须于4月23日前完成报 名工作。

  (三)报考条件及相关事项见附件1;网上报名两个步骤的具体操作程序和方法见附件2.

  二、考试时间

  9月10日 下午2:00—5:00 资产评估

  9月11日 上午9:00—11:30 经济法

          下午2:00—4:30 财务会计

  9月12日 上午9:00—11:3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下午2:00—4: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各科试卷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印在同一份试卷上)组成,配有答题卡和答题纸。客观 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墨水)、2B铅笔、橡皮、计算 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储存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发放、回收。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科(5科)考试人员,其成绩滚动周 期为3年,即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合格,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 执业资格证书;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的滚动周期为2年,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 通过4个科目考试,成绩合格,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考场设置

  考场设在广州,深圳设分考场。详细地址及考场、考号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报送材料时间

  各市要在2004年4月30日前将报名材料及报名库报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 心。

  五、其他

  收费。按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每科收取65元,报名结束后,各市按规定比例将考务费上交省国库(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的财政专户名称:广东财政代收费专户,帐号:208800 01,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环市东支行,汇款单上“用途”栏切记填上执收代码00001000 3)。

  附件:

  1、2004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2004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程序及材料要求

  二○○四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1:

  2004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报考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港、澳、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5科)考试: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经济管理 、财务会计、工程技术、下同)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2、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 职 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 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 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 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4年9月10日。

  附件2:

  2004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报名程序

  1、在网上完成

  任何地方(国内外)打开联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寻找到http:/ /www.GDKSZX.co m.cn(广 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网站)→点击进入“网上报名”→跟随“指引”阅读并确认 “网上报名协议”→填写“《2004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信息录入表》 ”和“订书单”等其它服务项目→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订书单”等一式一份→贴上 相片→交单位审核确认并盖章。

  (以上由考生自己或在考试机构的指导帮助下完成)

  2、在报名点完成“报名确认”

  (以下由考生或考生单位与考试机构共同完成)

  ①个人报名。考生持《报名表》、订书单和其它规定要求的报名材料→到指定的报名点 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和交纳考务费、订书费→完成报名。

  ②单位集中报名。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申请报名器的用户名和密码,自行下 载报名器并按报名器手册说明汇总本单位考生材料,具体流程如下:单位收集、审核考生网 上报名材料→汇总本单位考生材料并形成上报文件→将报名表及相关个人证明资料及上述汇 总表集中→到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完成报名。

  3、考生必须在考试前20天内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赴考,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报名者必须提交如下资料

  1、《2004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考生自己从网上下载打印)一式一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 件应加盖验印公章,并由验证人签名);

  3、近期大一寸彩色或黑白同版免冠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另1张点贴在身份证 复印件上,相片的背面要用钝口铅笔写上单位、姓名)。

  4、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用(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附材料须用A4纸复印。